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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7 16:02 点击数:


开题报告是考核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多方征求意见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开题报告,可以使研究生在导师和学科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做到选题准确、合理、恰当,明确论文要达到的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加强对学位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吉林财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的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 位论文的选题

1.应站在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或本学科发展前沿的需要下选题,要提出新见解、新观点,并对本学科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

2.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进行选题,论文题目应与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对应。

3.所选题目要正确规范,观点阐述要正确无误。

4.所选题目应具备能够按期完成的基本物质条件和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可能,其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

二、 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依据(研究的背景、价值或理论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2.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学位论文框架及本选题的特色及创新之处等);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有关方法、调研路线、完成手段等);

4.参考文献。

三、 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1.开题报告正文字数为 4000 字以内,用 A4 纸张小 4 号宋体打印。

2.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收集、阅读和整理,获取全面准确的学位文献体系后,填写《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3.专硕研究生参考文献数量应不少于60 篇,学术研究生参考文献数量应不少于80 篇,其中外文资料应不少于 20%,严禁虚假引用,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四、 开题报告的时间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的 3 月—4 月期间进行,专业硕士研究生由于参加校外实习,可自愿选择在第三学期期末开题(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必须及时办理手续,经导师和系、部、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准。无故不参加开题报告或未能按时参加开题报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届毕业论文答辩。

五、 开题报告的其他相关要求

1.开题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人以PPT形式汇报,时间为3-5分钟。

2.开题答辩组长负责主持开题报告会。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3.开题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意见表上记录老师提出的问题,会后将电子版反馈给开题同学,学生要根据问题修改开题报告,并填写开题报告修改意见回复书,经导师签字后,提交会计学院专硕教育中心备案。

4.开题报告会后,经答辩组认真讨论,对学生开题打分,打分标准包括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5.会后由答辩组成员、答辩秘书在开题打分表上签字,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学院备案。

6.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改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题者,需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重新做开题报告。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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