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崔元祯 (1996- ),女 ,吉林吉林人,就读于吉林财经大学,专业为审计专业,导师为刘静老师;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实务。
指导老师:
刘静老师
论文题目: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下CPA民事责任问题研究——以康美药业诉讼案为例
内容简介:新《证券法》提出了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一制度,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时加大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随后在2021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更是表达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监管的决心。本文通过对我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康美药业诉讼案的始未进行分析,探究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就24.59亿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本原因,总结案例启示,提出注册会计师防范巨额民事赔偿责任的若干建议,以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心得体会:
很荣幸能获得这次的国家奖学金,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刘静老师,因为有她无数次地耐心指导和激励,才能有最终的一个论文成果的呈现,她的呵护如冬日朝阳,温暖了我;同时也要感谢学院和学校的培养以及机遇的提供,能让我有一个可以展现自我的舞台,实现自我价值。这次的国家奖学金对我而言,是对我自身一年努力钻研的肯定,让我更加有信心,有动力继续拼搏下去,让我体会到了知识所给我带来的人生价值和意义。
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理解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含义,提升了自身理论知识储备的同时,也能够活用到实践中,并学会将实践中的经验对应至理论,回归至理论,让自身能力有了质的提升。
身为一名研三的学生,我深知无论是学术方面还是实践方面,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未来有无数的挑战,学无止境。因此,我会珍惜每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学会知难而进,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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